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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2026-05-21 14:45: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2026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26年港澳台研究生(含博士、硕士)招生考试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复试方式、时间及内容

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40分。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

复试时间:2026年5月25日下午14:00开始。

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双机位同时运行,操作方式请参考附件2《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平台操作手册——考生版》)。

复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素养、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方面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二、资格审查

我院在初试前须对考生报考信息、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请在5月24日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合成一份PDF,命名方式为“考生编号-姓名”,发送至邮箱fxyzsb1@163.com,原件需于入学时交验。

1.港澳地区考生须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须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3.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4.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需本人签字)

三、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拟录取名单公示开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拟录取考生需将本人在当地综合性医院(相当于境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近3个月内有效)至各二级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四、拟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1.5×50%+复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3.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公示网站:http://yz.scnu.edu.cn/

五、其他事项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三个月内,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在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学校研究生院研招科:020-85213863

网址:http://yz.scnu.edu.cn/

2.招生监督办公室: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3.法学院:020-39310085

网址:http://fxy.scnu.edu.cn/

电子邮箱:fxyzsb1@163.com

                                                                                               法学院

2026年5月21日

 

附件1: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2: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平台操作手册——考生版

       

        

文件下载:附件1:考生承诺书.pdf

文件下载:附件2: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平台操作手册——考生版(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