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说纪丨廉洁过节莫“踩雷”
廉洁过节莫“踩雷”
廉洁过节莫等闲,吃请收礼触红线。
谨防围猎绷紧弦,清风盈袖过好年。

基本案情
2021年春节等节假日前夕,我区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刘某,与同事多次接受辖区内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收受香烟、洋酒等贵重礼品。2025年11月,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分析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作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是“徙木立信”之举。刘某身为一线执法人员,在春节前夕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罔顾纪律要求、逾越正常往来界限,这不仅是个人的作风失范,更是对党纪的漠视、对公权力的亵渎,严重损害执法公正性和政府公信力。究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总开关”松动、纪律“底线”意识淡漠。这一案例也反映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糖衣炮弹”的侵蚀缺乏足够警惕。
春节将至,人情往来增多,年关亦是“廉关”。这一时期历来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阶段,一些别有用心者往往借“礼节”“情谊”之名行“围猎”之实。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务必以案为鉴、深刻警醒,越到重要节点,越要保持清醒头脑,始终绷紧纪律之弦,坚决抵制借节日之机进行感情投资和利益输送,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强化节前警示教育和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对违规吃喝、收受礼品礼金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严肃整治不正之风,持续巩固风清气正、清廉清爽的节日氛围和政治生态。
法规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