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长龙,广东金融学院中国南方金融法治研究院院长、教授,法学博士,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金融法治创新研究院负责人。兼任广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地方立法研究会副会长、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专委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专委会专家委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和听证员,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广东省法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广州中立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等。
研究方向
主要从事金融法和国际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学术成果
主持完成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级各类课题20余项,其中,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子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各1项。
独立出版专著《国际金融公司治理机制的法律问题研究》,主编教材《经济法》,在《现代法学》《中国国际法年刊》《法学杂志》《法学论坛》《国际金融研究》《金融论坛》《河北法学》以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
个人荣誉
曾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全国商法论文一等奖、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论文优秀奖、广东省社会责任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奖项。入选广东省高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第七批省级培养对象,并被评为第二届(2012年)“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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