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口城中村改造项目自编K03地块(AF0216004地块)项目相关利害人:
广州聚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依程序向我局申请办理坑口城中村改造项目自编K03地块(AF0216004地块)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等规定,为充分保障相关利害人的利益和规划审批知情权,我局于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3日在项目现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对广州聚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坑口城中村改造项目自编K03地块(AF0216004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案进行了网上及现场公示。我局在批前公示期间收到周边业主的反馈意见及听证诉求,依照相关规定,为充分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现我局拟就上述规划方案审批事项举行规划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如你们(或你单位)要求对该规划方案事项进行听证的,请在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或本单位)所持有的产权所有证明(包括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及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含复印件一份),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受理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56号之一;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020-81031477;邮编:510145),可现场或邮寄书面申请向我局提出,申请材料中应注明本人姓名(或本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我局将根据听证申请情况按照政策法规在规定时间内举行听证会。若申请人数较多,你们(或你单位)可推举代表,代表难以推举产生的,我局将根据政策法规有关要求,通过公平、公开的方式挑选代表。
逾期我局将视为你们(或你单位)自动放弃申请对该规划方案审批事项进行听证的权利。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