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判决,并非案件的终点。对于潜在的风险,法院如何从“案结事了”走向“案结事好”?近日,开江县人民法院在审结一起离婚纠纷后,主动向辖区街道办发出《矛盾纠纷风险提示函》,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判后,携手基层力量共同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防火墙”。
开江法院在审理原告王雪某与被告熊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查明,双方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争吵激烈且曾多次报警。期间,开江县公安局已向被告熊某发出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反映出关系中存在不容忽视的风险因素。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案件虽已审结,但承办法官意识到,双方矛盾根源未除,在未来共同生活中“再次发生过激行为”的风险依然存在。为彻底化解纠纷、预防“民转刑”的恶性事件发生,法院并未止步于判决。
2025年10月16日,开江县人民法院正式向开江县淙城街道办发出《矛盾纠纷风险提示函》,详细通报了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并提示街道办密切关注,共同做好后续的矛盾化解和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
“这份《提示函》不仅是简单的案情通报,更是开江法院深化源头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生动体现。”办案法官任务,它建立了“法院发现风险-及时预警-基层介入化解”的闭环机制,实现了从“单打独斗”到“协同作战”:法院与基层治理单位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从“个案审理”到“源头预防”:将风险化解窗口前移,防患于未然。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真正将对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关怀落到实处。
据介绍,下一步,开江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判后风险预警与联动化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