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政府网站建设的自己管理规定,综合相关文件内容,搭建的管定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网站违法网站政府网站体系架构

三级网站体系 
实施以省级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河北市级、建设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为支撑,理规部门网站为补充的自己三级联动体系。

网站分类


政府门户网站: 由政府直接开设,搭建的管定承担信息发布、网站违法网站政策解读、河北在线服务等功能; 部门网站
二、网站违法网站职责分工与权限管理
主管单位职责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全省政府网站统筹规划、监督考核及集约化建设;
市、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本地政府网站管理,部门办公室负责本部门网站。
分级负责制
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由本级政府负责,部门网站内容由本部门负责,实行垂直管理。
三、网站建设与运行规范
基本要求
需通过安全检测后方可上线,域名需与机构名称一致;
需设置政务公开、在线服务、互动交流等基本栏目。
内容管理
需定期更新信息,及时删除临时性或无关栏目;
审核信息需确保准确、全面,杜绝涉密内容。
技术保障
实施网络监控与安全保密管理,确保“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建立电子日志记录系统操作行为,保留2个月以上。
四、安全与责任机制
安全规范
未通过安全检测的网站不得上线,需定期进行安全检测;
严格审核上网信息,防止发布危害国家安全或隐私内容。
责任追究
对内容失实、未及时更新或违反保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处理;
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对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五、其他特殊说明
部门网站限制: 县级政府及乡镇政府原则上不开设独立政府网站,仅能开设部门网站或子站; 资金保障
以上规定旨在构建高效、规范、安全的网上政府体系,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和公共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