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网络营销广告规定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网络综合了《江苏省广告条例》及后续修订的营销《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一、广告内容规范


广告需真实反映商品或服务,什江苏网禁止虚假宣传、络营夸大其词。销广例如,告规禁止利用广告代言人作虚假证明,网络或非专业人员冒充专业人士进行宣传。营销

禁止特定商品广告
除医疗、什江苏网药品、络营医疗器械外,销广食品、告规保健用品等广告不得宣称具有治疗功能,网络且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与药品、营销医疗器械混淆的什江苏网表述。
绝对化用语的例外规定
《条例》明确“国家级”“最高级”等用语不属于绝对化用语,但需符合“表示时间、空间顺序”“客观可查销量”等条件。
二、广告形式限制
弹窗广告与骚扰电话
弹窗广告需显著标注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未经同意,不得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发送广告,且需明示发送者身份及拒绝方式。
“霸屏”与“强制关注”
付费搜索广告需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禁止通过“霸屏”或“强制关注”形式干扰用户。
医疗资讯类广告
严格禁止以医疗资讯、健康养生节目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名义推荐产品。
三、广告发布与传播规范
互联网广告审核
发布者需核对链接广告内容,确保与主广告直接相关,且不得发布虚假链接。
违规处理措施
通过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责令停止发布、删除广告,或断开链接。
违法广告可能面临1-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益广告与规范
国家鼓励互联网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需符合《广告法》关于内容健康、形式规范的要求。
四、监督管理与责任
部门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广告监督,电信、互联网企业需履行内容审查义务。 社会监督
以上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后续通过《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直播广告、跨境电商广告等新兴领域的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