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网站属于电子商务的互联范畴,但具体归属需要结合业务模式和学科分类进行说明:
电子商务的网电网站务广义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定义,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通过自建网站从事商品销售或服务提供的商务属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般包因此,搭建电商自建网站开展交易的互联行为属于电子商务的一种形式。

学科分类中的网电网站务关联性



在高校专业设置中,网站建设通常属于 计算机电子商务或 网页设计专业,商务属于课程涵盖网页设计、般包前端开发、搭建电商服务器管理等内容。互联
部分院校的网电网站务课程体系中,网站建设可能作为电子商务专业的商务属于一个模块存在,但具体划分需参考具体院校的般包培养方案。
电子商务的搭建电商多元模式
电子商务不仅限于第三方平台交易,还包括自建网站经营(B2B、B2C、C2C等)。自建网站经营者需遵守《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
总结:
搭建网站本身是电子商务的一种实现手段,其所属领域需结合具体业务模式和学科分类进行界定。若通过自建网站直接销售商品或服务,则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若仅作为技术支持或平台服务提供,则可能涉及其他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