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条件是:国内外客商、港澳台商、华侨在胶南投资办项目并开工生产、年纳税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代表、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企业所在地落户。股份公司按股份的比例年纳税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股东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企业所在地落户。企业年纳税额每增加10万元,可增迁1名聘用期满两年并同时缴满养老保险费的核心层人员1人;国内客商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国外客商、港澳台商、华侨注册资金在100万美金以上的企业开工建设并达产的,可一次性解决5名聘用期满两年并同时缴满养老保险费的核心技术人员落户。 购房人员落户条件: 在胶南城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实际支付全额房款,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允许购买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2人迁入。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平方米增迁1人(限直系亲属),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 不知你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具体可拨打胶南市公安局户政科电话:55586251咨询。
房子面积没有达到的话,通过人才引进,技工引进 可咨询
如你的户口在本市,在产权人同意落户的情况下,产权人的配偶可以办理落户。如你户口在外地,可先办理夫妻投靠落户原胶南,再办理户口迁移至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