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江西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原文如下: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初审的项目由各设区市发改委、赣江新区经发局向省能源局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并附初审意见。
根据公示,衡阳市下辖12个区县公司,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合计184.8MW。其中,3个区县公司承载力等级为绿色,其余均为黄色。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分布式光伏电站监管数据设计规范等31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分布式光伏电站监管数据设计规范》等31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
4月8日,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阳城县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指出,本意见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和分散式风电项目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新能源电站(发电侧)运维等全过程监督管理,重点强化野外动火作业和森林防火相关责任落实。
关于发布湘潭市2026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可开放容量及受限设备清单的通知
附件: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4月8日
4月9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型经营主体是指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可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
4月7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30年,建成1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相关技术路径基本清晰、政策制度和配套服务基本健全,零碳园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重要动力源和增长点。自评估符合要求的,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评估验收,通过评估验收的园区正式成为省级零碳园区。
4月3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平均负荷率标准及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我省就近消纳项目输配电费核算平均负荷率标准统一核定为40.93%。(二)各项目业主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我省相关政策要求,确保项目持续符合新能源就近消纳认定条件,如实提供项目相关资料,配合电网企业做好计量、结算等工作,严格履行供用电合同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