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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被他人注册为域名时,查商可采取以下法律措施维权:
一、标名被别商标注册阶段(针对未获准注册的有没有被商标)
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3个月内),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注册注册需提交企业使用商标的商标证据。若异议成立,人登商标注册将中止或终止。记域
申请商标撤销
若商标已注册且注册人恶意抢注(如明知他人在先权利却抢先注册),查商可在注册后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商标无效。标名被别
二、有没有被域名注册后阶段
协商解决
首选方案,注册注册可通过协商购买或转让域名。商标
投诉与诉讼
投诉:向商标局或互联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如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投诉,人登需证明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权益且被投诉人无合法依据。记域诉讼:若协商失败,查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停止使用、赔偿损失或转让域名。
向商标局或互联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如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投诉,人登需证明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权益且被投诉人无合法依据。记域
诉讼
三、恶意抢注的特殊情形
主观恶意:如明知他人享有在先权利仍抢先注册,或注册后以牟利为目的阻碍权利人使用。
客观恶意:如注册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且注册人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该商标信息。
四、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商标法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限。
时效性:提出异议需在公告期内,撤销申请需在注册后5年内。
证据收集:需收集商标使用证据、侵权行为证据(如域名注册用途、牟利证明等)。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或投诉解决争议,诉讼周期较长且成本较高。若涉及驰名商标,可结合行政投诉和司法手段提高维权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