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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实践,地域驰名商标能否注册为域名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名可名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注册注册禁止注册的商标商标情形(恶意抢注)
若他人明知是驰名商标仍注册相同或近似域名,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驰名可能被认定为恶意抢注:
如案例中广州悠某公司明知“喜某门”为驰名商标,为域仍受让注册相同拼音的地域域名用于域名交易;
包括为商业利益注册或故意制造混淆。
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2款,名可名此类行为属于“误导公众,注册注册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商标商标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应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驰名
二、为域可注册的地域情形
若域名仅作为互联网地址使用(如 `.firm` 而非 `.com`),且未利用驰名商标的名可名知名度,不构成侵权;
在已注册域名中添加非字母字符(如 `-`)或选择其他顶级域名(如 `.cn`),注册注册可避免与驰名商标直接冲突。
三、法律救济途径
注册前预防:企业应及时将商标、企业名称等注册为域名,避免被他人抢注;
事后维权:若域名已注册,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与注册人协商转让或停止使用;
依据《商标法》和《域名争议解决协议》(如ICANN仲裁协议)提起诉讼;
向商标局或工信部举报恶意抢注行为。
四、特殊保护措施
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商标局可应商标权人请求,将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并预留两个月,商标权人可在此期限内注册。
综上,驰名商标能否注册为域名需结合使用目的、主观状态及注册时间综合判断,建议企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