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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关于网络营销的网络网络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互联网广告经营和发布应坚持正确导向,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营销营销

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策划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本原

强化公平竞争,青海求不得扰乱市场秩序。关于

严守法律规定,网络网络不得违规发布禁止性广告。营销营销
履行事前审查,策划不得擅自发布特定广告。本原
核查相关材料,青海求不得违规招揽业务。关于
建立广告档案,网络网络不得缺失遗漏资料。营销营销
确保一键关闭功能,策划不得影响正常使用网络。
尊重客观事实,不得滥用绝对化用语。
广告应具有可识别性,不得与非广告信息相混淆。
禁止发布烟草、处方药、妨碍生态和野生动物保护的产品、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或饮料)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广告。
网络交易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承担主体责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应当在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
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
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通过造谣、虚假营销宣传、圈粉刷单、自我打赏等方式吸引流量、炒作热度。
不得设置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及时妥善化解消费纠纷。
坚守法律底线,履行法定义务,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得利用网络标示虚高的划线价(原价)以及虚假的折扣价欺骗消费者。
不得销售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土特产品,非药用渠道农产品不得宣称治疗功效或暗示含有治疗功效。
不得销售“三无”预包装食品、假冒伪劣商品、网络禁限售商品等。
不得侵害网络消费者的“四项权益”(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妥善保存购物凭证,及时理性维权。
切实落实平台审查核验义务,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经营,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
优化促销规则,严禁发生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严格区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和非跨境商品,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建立健全直播营销行为管理规范,强化对平台内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测。
严格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
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
这些要求旨在规范青海省的网络营销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建议相关企业和经营者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