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要自觉做矢志为民造福的无私奉献者,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从政治上抓住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关键,从理论上揭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基本规律,从实践上确立了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根本标准,为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创造新业绩、展现新作为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任何政绩观都根植于特定的政治立场和价值追求。“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统一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实践中,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在政绩观领域的创造性转化和升华。立党为公是共产党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基石,从根本上规定了政绩观的性质。马克思主义政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不是为少数人或特定利益集团服务的。《共产党宣言》宣告:“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从根本上界定了无产阶级政党与以往一切政党的本质区别。共产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共产党这种与生俱来的“无私”基因,决定了“立党为公”是不可动摇的本质属性。作为“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公”中的“公”,其实质就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为公”也正是“先锋队”性质内生的政治品格。“为公”体现在党性修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