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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网站的自建自用自建审批流程根据网站性质和运营主体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审批审批基础备案要求
所有在中国境内运营的网站网站需向工信部或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ICP备案,非经营性网站仅需备案,需里经营性网站需额外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自建自用自建
域名备案
需向工信部或地方通信管理局提交域名注册信息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明。审批审批
公安机关备案
经营性网站需向公安机关提交备案材料,网站涉及网络文化产品或视听节目的需里还需额外申请相关许可证。
二、自建自用自建政府网站特殊审批流程
开办审批
省级及以上政府门户网站需经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报国务院办公厅备案;地市级、审批审批县级政府门户网站需逐级审核报省级政府批准。网站
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申请
需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申请,需里经核准后获得电子标识并显示在网站显著位置。自建自用自建
三、审批审批企业网站补充审批
工商登记
公司需在工商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五合一证件),网站经营范围需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若涉及电信增值业务(如在线支付、视听节目等),需向工信部申请相关许可证。
四、其他注意事项
经营性网站:需同时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经营范围变更。非经营性网站:仅需备案,无需许可证。
需同时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经营范围变更。
非经营性网站
特殊行业:如出版、视听等,需额外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等。
建议根据网站性质选择备案类型,并咨询专业机构办理相关手续。